发布时间:2012-11-13
盐田区开展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市场监管,消除食品、消防各类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安度中秋国庆假期,经研究决定在9月17-28日开展全区“清无”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继续保持“清无”的高压态势,并结合“三打两建”工作,集中查处无证无照“黑网吧”、歌舞娱乐场所、餐饮业、食品加工厂、“黑煤气”、废品收购站点等重点行业;清理校园周边、城中村、工业区、无证无照市场等区域,巩固前期的“清无”成果,保障中秋国庆期间的市场经营秩序,为下半年“清无”绩效考评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卫翔同志担任组长,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局长黄建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文体局、卫人局、城管局、安监局,各街道办,盐田公安分局、东部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陈永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负责统筹兼协调此次“清无”行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导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统一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动撤消。
三、职责分工
盐田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废品收购、机动车洗车场、网吧、有证无照歌舞娱乐场所、超范围经营歌舞娱乐场所、超范围经营教育培训项目及其他无需前置审批或已取得前置审批但未领取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
区文体局: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歌舞娱乐场所、黑网吧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期刊报纸、印刷复制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卫人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医疗行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药店和非法售卖药品的各类门店。
区城管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电子游戏厅、音像店、书店、报刊亭、录像放映厅和歌舞娱乐场所等场所。
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非法行为。
各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清无”工作的实施,做好调查摸底,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协调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
盐田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旅馆、纳入治安列管但已不符合列管条件和要求的网吧。
东部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会同本系统内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无证无照汽修店。
其他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根据《深圳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条例》规定,由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调查摸底、集中整治阶段(9月17日—25日)。
各街道办要安排社区工作站做好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并依据调查摸底情况,协调各部门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街道办的安排,积极派人参与,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行查处取缔职责。
(二)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9月26日—28日)。
各单位要在前期清理整治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对经查处后仍不停止营业的“钉子户”、“回潮户”,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其继续经营的条件。各单位要结合节前市场检查等工作,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所属街道办,街道办及时组织执法力量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真抓实干。中秋国庆即将到来,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精兵强将,确保整治工作的声势和效果。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密组织,突出重点。各街道办要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巩固上半“清无”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违法经营行为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三)文明执法,查疏并举。清理整治行动中,要区分类型、情节,以人为本,坚持疏导规范与查封取缔相结合的原则。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告。各单位要保持信息的上下畅通,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要做好信息收集和通报工作,对取缔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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